关于男女之间婚娶的问题,其实早在西周的时分就已经有了,那时分的法令就规则了女孩子15岁就能够嫁人,到了20岁之前必须要把自己嫁出去,绝对不能当剩女,到后来,这个律令屡次更改,女子嫁人的年限也不断地在提前。
到了后来变成了十四岁、十三岁,规则也从了十三四岁能够嫁人变成了十三四岁必须嫁人,实在是有点残忍。我们知道,女性的身体结构是有一定的发育期的,一般来说,十三四岁的时分身体结构还没有彻底发育好。到了南北朝时期,竟然还有君王要求十二岁就必须嫁人的,实在是严苛,好在后来放宽了一两岁。
如果女孩子到了年限不嫁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?在汉代,女子超过十五岁还没嫁出去,家里的赋税就要翻五倍,这谁能受得了,要真的这姿态,日子哪里过得下去,因而嫁女儿都像卖女儿一样,年纪轻轻就许配给他人了,这样看古代的女子实在是可怜。
那么,历代的君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?原因很简单,为了添加人口,如果女子十五岁就嫁了和二十五岁出嫁,人口增长是会相差一倍的,百年之内至少会多出一辈人出来,这便是古代女子必须早嫁的原因,说来便是不断的压榨女性的身体价值,在有限的生命尽量的开发。
也有人提出过这年龄女孩的身体都还没发育好,容易有损伤,可是皇帝漠不关心,为了自己的子民能够越来越多,女子十四五岁出嫁几乎是历代君王遵循下来的政策。原因一看便知,便是添加人口,只是这样子是不是太残忍了一些呢?你们觉得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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